7月7日,国家发改委表示,由于国内成品油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,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这已是今年我国成品油价第五次调价搁浅。
自6月2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,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,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,7月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23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,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。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六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